
今天鄰居的小姊妹來家裡玩,年紀比較小的小姊姊拿著沐沐的愛車跟我說,我好喜歡這台車,可不可以給我。
我就說:這台是沐沐的車,你要問他。
小姊姊說:可是沐沐不會講話。
我回答:他會表示,你去問問看他。
小姊姊就拿著車子到房間裡去問正在換尿布的沐沐。
沒多久,小姊姊就回到客廳來跟我說,沐沐不給我。
(因為沐沐把車子拿走了。)
小姊姊很有禮貌,沐沐不給,她也就不強求。
我還滿開心這樣的結果,因為這樣小姊姊就會明白,沐沐真的也很喜歡這台車。
我很慶幸沒有幫沐沐做決定,因為我知道那是他的寶貝,即是那只是我們除夕夜到夜市玩遊戲的贈品,不是什麼值錢的玩意,不過那已經是沐沐的東西了,就算他只有一歲,也會有喜歡的東西,我們都該尊重他的意願。

今天我會刻意這麼說,是因為之前別家的姊姊破壞沐沐車子的事情(請看當媽媽之後--正義),當然今天來玩的小姊姊是不同家的孩子。
尊重這種東西,我覺得在現在社會中是很重要的。
當然不僅僅是你尊重別人,別人也尊重你的道理。
而是你要知道別人做了什麼舉動是在尊重你,你相對的也該給對方一樣的尊重作為禮貌,而在遇到別人不懂尊重的時候,要講道理來保護自己。
雖然沒有小車子,但小姊姊今天也沒空手而回。
除夕夜,我跟弟弟到夜市去玩遊戲,還得了不少玩具贈品,其中還有兩根充氣的槌子,上面有憤怒鳥的圖案,我跟小姊妹拿著它們打打鬧鬧的也滿開心的,我後來就把這兩根充氣槌子給了她們姊妹,一人一根剛剛好。
就當作是謝謝她們照顧沐沐的謝禮吧!